公告本會第十四屆會員代表應選名額分配表及會員代表選舉各選區候選人及選舉人之資格名冊
說 明:
- 依據本會章程第34條及會員代表選舉辦法規定及第十三屆第6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會議決議辦理。
- 本會第十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併同辦理,理、監事及會員代表選舉暨會員聯誼餐會,擬定於114年3月12日(星期三)假新陶芳庭園餐廳(中壢區中大路170巷19-5號)下午時段(時間再行通知)舉行,敬請預留時間,撥冗出席會議參與投票,支持會務順利推進,相關大會事宜待處理完備後,另行發文通知。
- 經清查會籍,截止日期為113年11月29日,依據本會會員代表選舉辦法第7條規定,各選區會員選舉資格經審定後,均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由選舉人在該選區之選舉票上圈選,其圈選之被選舉人不得超過該選區應選名額,否則視為廢票;另依本會章程第11條規定,開業執照失效之會員及榮譽會員無選舉及被選舉權但仍可以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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