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資訊

講題: 淺談農田水利相關法規與搭排作業申請

    
開課日期 中華民國 113年03月27日(三)
上課時間 13:30~16:30
上課地點 中壢社褔館(中壢區元化路159號)
時數 3小時
師資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廖啟男水利行政股長
條款 適用本辦法第七條之第二款
開課單位 社團法人桃園市地政士公會
說明

本課程講師不同意採線上模式辦理。

農田水利事業為農業基礎設施之一環,現有農業灌溉用水總量占全國總用水量約六成。

行政院組織再造後,農田水利事業由農業主管機關掌理,另農田水利會亦已改制為公務機關,關於農田水利事業之農田水利設施管理及灌溉水質維護、管理等事務,應有作用法為依據,以建立灌溉排水系統管理政策,健全農田水利設施之興建、維護及管理,並促進農田水利事業發展,俾解決當前農田水利事業管理之困境。 農田水利法1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農田水利會同步改制納入農委會農田水利署公務體系,農田水利法成為農田灌溉排水管理之作用母法,相關子法規亦陸續頒布,以在新的法制及行政體系下提升農業水資源利用效率與加強灌溉水質管理維護。 依農田水利法第14條,於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內申請搭排,應向主管機關申請並取得許可(灌溉專用渠道原則禁止搭排),且應符合灌溉水質基準質。農委會於110年11月17日頒布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對搭排之申請程序、應附文件、許可條件等有進一步之細部規範。 112年8月1日,為回應農業界期盼,因應氣候變遷,區域衝突加劇,農業需積極轉型,農委會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改制為農業部,計有直屬機關(構)24個,直屬機關之所屬機關(構)31個,總計55個所屬機關(構),以因應內外部環境挑戰,永續發展農業。

本課程主要針對農田水利法及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與灌溉水質管理有關的規定進行說明,另一併介紹搭排申請作業流程。

講義尚未登入會員 請登入會員後下載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