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
- 114-11-06
- <桃園市政府函>有關新北市開業地政士000違反地政士法一案,業經新北市政府地政士獎懲委員會決議予以申誡2次、停止執行業務l年,停止執行業務期間自115年1月15日起至116年1月14 日止。
- 114-10-28
- <桃園市政府函>為「地政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4年9月15日以台內地字第114026538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地政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行政院公報各l份。
- 114-10-28
- <內政部函>有關本部 「新版不動產專業人員訓練服務系統」綱址更動1案。
- 114-10-28
-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線上全功能服務櫃臺」服務簡介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