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

103-10-24
<會議紀錄>桃園縣政府地政局103年度第3次地籍會報會議紀錄。
103-10-24
<桃園縣政府地稅務局函>為維護民眾權益,會員於執行業務時提醒當事人依如附件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103-10-24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為配合「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公告實施,相關資料業已公告於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詳如附件說明。
103-09-30
<經濟部函>經濟部已陸續並將逐年分批公告「地質敏感區」,為簡化行政流程,有關土地開發行為基地查詢有無位於地質敏感區範圍內相關事項,詳如附件說明。
103-09-30
<桃園縣政府函>103年度第一次現有巷道審議小組審議既成道路爭議案會議紀錄。
103-09-30
<桃園縣政府函>103年度第二次現有巷道審議小組審議既成道路爭議案會議紀錄。
103-09-30
<桃園縣政府函>103年度第三次現有巷道審議小組審議既成道路爭議案會議紀錄。
103-09-30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為配合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及依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持分共有房屋分別發單課徵,財政部業已修訂契稅申報相關書表格式,詳參附件。
103-09-30
<臺北市政府函>有關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案件涉及法令變更之處理原則,詳如說明。
103-09-17
<桃園縣政府地政局函>為內政部103 年9 月10 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18403 號令修正發布「夫妻聯合財產史名登記審查要點」第1 點、第3 點、「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3 點及「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83點規定(如附件) ,該部86 年11 月25 日台(86) 內地字第8683600 號函釋,自即日停止適用。
103-09-05
<內政部函>有關本部103年4月10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0717號令釋以代碼「9L」辦理註記疑義一案。
103-09-05
<內政部函>有關本部 103 年 2 月 27 日台內地字第 1030099079 號令修正發布之「土地登記規則」第 24 條之 1、第 132 條、第 155 條之 3 條文,並定自 103 年 9 月 15 日施行 1 案,請惠予以註銷原發布案。
103-08-29
<內政部函>為提升建物產權測繪登記作業效率,請會員多加利用內政部推動「建物產權測繪登記簡化措施」
103-08-28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函>契稅申報書附聯房屋自住部分注意事項宣導資料樣張一份及修正契稅申報附聯書表格式,請於受理契稅申報案件時,輔導申報人於契稅申報書附聯填寫房屋使用情形。
103-08-28
<桃園縣政府地政局函>研商夫妻聯合財產更名登記審查要點等登記法令部分規定修正草案會議紀錄。
103-08-07
<內政部會議紀錄>103年7月17日研商「二類謄本核發規定及相關事宜」第4次會議紀錄。
103-08-01
<桃園縣政府函>於執行業務時應確實依照相關法令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第20條、第25條及第29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103-08-01
<桃園縣政府函>非公務機關對於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注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規定,並於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時,亦應依同法第19條規定辦理
103-07-30
<內政部函>有關戶政機關核發之印鑑證明新增使用目的一案。
103-07-24
<內政部函>「土地記規則」第143條有關公同共有之地上權,共有人單獨拋棄其公同共有權利,如不影響他人權益,得申請塗銷其地上權登記之解釋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