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函>函轉內政部有關「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第4條條文,業經該部於114年1月14 日以台內地字第1130267356號令修正發布。 114-02-04 下載檔案:發文114004(網)-桃園市政府地政局-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