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

<桃園市政府函>「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有關登記機關接獲民政主管機關或宗教團體依「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相關登記事宜之解釋令,業經內政部以111年7月20日台內地字第1110263946號令發布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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