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函>房屋現值屬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應保密之課稅資料,查調時應提供納稅義務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與委任書等資料,始得受理。

下載檔案:
下載pdf檔案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