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函>「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第4條、第14條、第16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3年5月17日以台內地字第1130262565 號令修正發布。 113-06-12 下載檔案:發文113046(網)-桃園市政府-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