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

<內政部函>「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6點、第11點規定,業經本部113年7月8日台內地字第1130263933號公告修正,如需修正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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