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函】函轉有關內政部廢止陳君之地政士證書:陳君所犯乘機詐欺取財罪,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經臺灣高等法院上訴駁回判決確定,內政部業依地政士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廢止其所領之地政士證書 115-03-18敬請會員確實遵守相關法令及執業規範,以免因疏忽而涉有違規或觸法之虞,請多加注意。 下載檔案:1150318-桃園市政府函-函轉有關內政部廢止陳君之地政士證書一案-網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