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函】北市前開業地政士黃0雀違反地政士法申誡3 次並停止執行業務2年:有關本案地政士因業務上通謀虛偽簽訂買賣契約書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抵押貸款、簽立假租賃契約,及經法院判決確定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行為 115-08-27敬請會員於辦理各項地政業務時,務必依地政士法及相關法令審慎執業,以共同維護專業信譽 下載檔案:臺北市前開業地政士黃0雀違反地政士法申誡3 次並停止執行業務2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