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大溪稽徵所】白話稅務訊息:數位轉型雙重利多!經濟部補助最高10萬、財政部享1%優惠稅率
[大溪訊] 北區國稅局大溪稽徵所表示,為協助中小型企業順利跨出數位轉型第一步,政府跨部會推出雙重利多——經濟部補助店家導入行動支付與數位軟硬體設備費用的50%,最高補助金額達10萬元,並搭配財政部「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不僅減輕店家採購設備負擔,更希望透過實質租稅優惠,降低小店家導入數位的門檻,成為中小型店家轉型升級最強大的後盾!
該所進一步說明,消費趨勢改變,「不帶錢包出門,手機結帳付款」已成為現代人日常生活風格,經濟部高達50%、最高10萬元的數位轉型補助,大幅降低轉型門檻,財政部租稅優惠,符合資格的小規模營業人或大眾化消費飲食店,申請租稅優惠並經國稅局核准,即便未來因為生意越來越好、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只要單季查定銷售額未達240萬元,在117 年12月31日前,依然可以繼續免用統一發票,維持以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
不過,該所再次提醒,店家在經核准適用租稅優惠後,單季行動支付比率不可為零,另外累計行支比率未達設定目標(第1季至第4季累計行支比率未達5%;第5季及第6季、第7季及第8季、第9季及第10季、第11季及第12季,各該2季累計行支比率分別未達9%、13%、17%、21%),單季實際銷售額未達240萬元,才能維持1%的租稅優惠。
該所呼籲,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消費者結帳時輕鬆付款,這項改變不僅大幅縮短排隊與找零時間、「備餐不碰錢」提升食安與顧客好感度,更能讓整體店面的運作效率倍增,企業主能將更多心力專注於餐點品質與顧客服務。數位轉型非大型企業的專利,結合經濟部補助與財政部減稅政策,正是小型店家導入行動支付與電子發票的最佳時機。另納稅義務人若面臨稅捐相關之爭議,可以尋求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進行爭議案件之溝通與協調。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股 曾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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