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知】內政部函關於廢止任o達君之地政士證書1案:任君所犯業務侵占罪,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並經臺灣高等法院上訴駁回判決確定,本部業依地政士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廢止其地政士證書。另依同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不再發給開業執照。 115-08-14敬請會員確實遵守相關法令及執業規範,以免因疏忽而涉有違規或觸法之虞,請多加注意。 下載檔案:【全聯會轉知】內政部函關於廢止任o達君之地政士證書1案.pdf